06年合同公司太不仁义,不能再忍提前解除合同需要支付违约金吗? 我于06年毕业签约公司,现在已经干了两年多。公司只招了两个人。公司老是女性为由在各种条件上给对方给予照顾,并且一再让我理解。现在我每月工资加其他福利总收入是那位女性的三分之一,工作条件差很多,职位还是一样的,这样的情况已经一年多,我觉得这样的情况我已经不能在理解下去了,我理解公司,谁来理解我?我是个男人,干的多点没事!但收入绝不能比同职位的女性低!我还要成家结婚。那位女性的学历还不如我!如果单位领导这样照顾女性,那说明这个单位重视女性轻视男性,我何必要留在这里呢?您看是这道理么?现在说说具体法律上的事情,我合同06年7月签的,到明年7月结束,合同明确写明了提前解除合同必须支付定额违约金。如果我现在辞职的话,是按合同上所写交违约金呢?还是按08年新法规定提前一个月书面申请就不用交?(我已经咨询了本地的劳动局人员,对方都回答说按合同的办,要交) 公司把我当牛,我就把自己当人!这钱能不交我坚决不会交!请帮忙!感谢!
2008-11-18 18:21 maxcra……(湖北-襄阳)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08年11月18日 22时15分
单位如果没有法定或者约定的违约事由,你解除合同需要支付违约金。劳动合同法对于08年以前的劳动合同没有溯及力。
2 110网律师 2008-11-18 18:33
如果你能够找出公司在缴纳社保、拖欠、克扣工资等违法方面的证据,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且不须交纳违约金。
3 110网律师 2008-11-18 2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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