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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纠纷
劳务纠纷 我在一家私人房地产公司工作有九年多了,辞职之前,公司的总经理说了可以按一年一个月的工资补赏,可辞职后公司就不想给了。还有个问题,前些年.公司用我们的户口在银行贷款.现在以前的公司.在房地局把我们的贷款记录注销了.银行还有我们的贷款记录.请问问您.我现在可以怎么做.才可维护我的利益.谢谢您
2012-05-17 17:01 晓晓hh(湖北-武汉)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徐涛律师  电话:15327446830  2012-05-17 21:27
主动辞职 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
2 110网律师  2012-05-17 17:05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这个是法律规定的必须要支付的补偿。单位不愿意给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如有疑问以及搜集证据等需要律师协助,可以联系本律师156 2302 2380 QQ53771147。
3 武昌陈哲律师  2012-05-17 17:50
可以聘请律师索回
4 110网律师  2012-05-17 20:18
主动辞职 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
5 110网律师  2012-05-18 10:05
因何原因辞职?
6 110网律师  2012-05-18 16:02
你好, 你可以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关系,若单位没有缴纳社保,要求单位补缴社保,若未签合同,还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以及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克扣的工资、加班工资及赔偿金、失业保险金等。
如何取证和操作,建议到律所由律师为你提供法律帮助。带上现有的材料。
如需进一步了解或者咨询,欢迎随时与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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