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房租赁合同,乙方(承租方)违约,违约金怎么算? 厂房租赁合同签了三年,刚过半年,乙方因为单方面问题要求退租,房租仅交付半年,没有加纳保证金,厂房租赁合同中也没有就违约金一项明确说明,甲方要求乙方在缴清水电费的基础上,额外支付三年房租的25%作为违约金是否合法?违约金上限是多少?如乙方拒绝支付违约金,甲方是否有权阻止乙方将在承租厂房内的设备搬走?如果协商不成,甲方通过法院诉讼是否能够得到违约金?
2016-12-14 13:52 makesi……(河北-邢台)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6-12-14 20:37
这是可以按照实际违约来承担损失的承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