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租赁合同承租方违约 8月签定酒店租赁合同,租期5年,每年租金5万5,押金2万5,共8万,实际收了6万,承租人资金不足欠2万,约定于10月10日补足拖欠的房租,时间已经到,承租人以同样的资金不足为理由拒绝支付租金,并且要求我把押金2万5降低为1万才肯支付拖欠的2万,或直接退4万2千元给他解除合约,承租人提出的2个要求我都没法接受,租金我原来是考虑他的情况已经给他拖欠2个月时间了,原来合同中清楚约定承租人自己单方违约押金不退还,这押金作为毁约的赔偿,请问这样的情况该怎么处理?
2009-10-10 19:15 小王Z(广西-桂林)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09-10-11 00:48
欠租金,你可以按合同约定解除合同,并赔偿你损失。
2 110网律师 2009-10-11 04:47
首先,你的合同是否有效?如果有效,你可以按合同约定解除合同,并赔偿你损失,你可以参考2009年5月13日〖应对金融危机 最高法院再次出台合同法司法解释〗, 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
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3 110网律师 2009-10-11 21:56
觉得不合理,无法接受的,可以按实际使用的时间收取租金,解除合同,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4 陈新明律师 2009-10-11 22:34
你可以要求承租人继续履行合同,或解除合同并要求他赔偿损失。
5 2009-10-25 10:14
可以要求承租人继续履行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