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合同被开除,可以要求赔偿嘛? 本人于2011年8月15日入职一家民营公司,3个月之后转正。未签合同。今年5月9号公司以我不适合在公司发展将我开除,无具体原因,请问我能要求赔偿嘛?如果可以的话是怎么样一个赔偿标准?如果公司不给我赔偿的话我走法律需要提供什么东西来证明,取得我的赔偿金?
2012-05-11 19:05 835231……(浙江-杭州)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陈国平律师 电话:13867474141 2012-05-11 20:53
没签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补偿,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 ,有需要可以联系我,——杭州陈国平律师
2 杨冬梅律师 电话:15068803952 2012-05-11 23:11
可以要求双倍工资和经济赔偿金。
3 黄谋庆律师 2012-05-11 19:23
可以要求经济补偿,并要求支付双倍工资;协商不成的,建议及时申请劳动仲裁,具体事宜,可来电详细咨询!
4 朱新娟律师 2012-05-11 22:05
可以要求双倍工资等,建议直接申请劳动仲裁
5 孙旭权律师 2012-05-11 23:21
双倍工资补偿
6 110网律师 2012-05-12 11:57
可主张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和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