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以调动变相辞退 我在公司漳州办已工作三年多,总公司在福清,合同上有体现工作地点为漳州办事处,但公司在漳州未注册,我女儿刚满一周岁,现公司未协商就直接一纸调令要调我回福清,变相逼我辞职,以达到不给补偿和年终奖的目的。请问我该如何维护我自己的权益?
2012-05-07 10:49 xaio(福建-福州)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2-05-07 11:01
合同约定工作地点为漳州,你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 我的补充: 2012-05-07 11:07
合同有约定可以可以变更工作地点,按合同约定。
2 林传雄律师 2012-05-07 12:06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请收集相关证据,具体可与我联系。
3 孙新律师 2012-05-07 14:32
合同约定工作地点为漳州,你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
4 110网律师 2012-05-07 14:49
以公司违反劳动合同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等。注意特快专递注明解除劳动合同及理由等。
5 110网律师律师 2012-05-07 15:34
整工作岗位必须是双方协商一致,如果在用人单位在对你进行了培训后你仍不能胜任新的工作岗位的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是合法解除。如果在你不同意调整新的工作岗位,用人单位又不能提供证据证实对你进行了新的工作岗位培训提情况下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应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该情况下应支付你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
协商不成建议委托律师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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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陈晓云律师 2012-05-07 19:54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