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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无故拖欠和扣除工资的咨询
关于公司无故拖欠和扣除工资的咨询 你好,我在前单位工作了50多天(2月15日-4月8日)提前3天口头提出离职,老板说人没有招好要扣除1000元(1000元当时是上班前口头说明是当押金的做满1年退还),3月份的工资到现在都没有发,每次打电话过去老板就说过两天发,很生气老板一直在敷衍我, 在职期间没有签定任何形式的劳动合同,无社保,无考勤、工资卡、每月工资现金结算,我想举报该单位,该怎么办?我只能提供最近几次通话录音和公司地址,主要负责人姓名和联系方式。成功的可能性大吗?谢谢帮忙,万分感激!
2012-05-06 21:35 CK1234……(浙江-杭州)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律师  2012年05月07日 13时20分
工资应当发放,拖欠工资是违法的。工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发放,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提成等全部费用。拖欠或扣发工资违法,你可以要求全额发放,并支付拖欠部分25%的经济补偿金。超过合同约定工资发放日15天以上算拖欠。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申请劳动仲裁应当在单位注册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也可以委托律师维权!
2 陈国平律师  电话:13867474141  2012-05-06 21:41
最好能录音,且能录到关键的内容,找找人证申请仲裁
3 吴健弘律师  电话:13588839313  2012-05-07 06:06
申请仲裁解决。
4 康治斌律师  2012-05-06 21:43
最好能录音,且能录到关键的内容,找找人证申请仲裁。
5 朱新娟律师  2012-05-07 09:36
收集材料,直接申请劳动仲裁
6 孙新律师  2012-05-07 10:28
收集材料,直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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