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扣除工资的咨询!谢谢!!!!!!!!! 申通快递公司将我寄到江西总部的差旅费报销票据(我的和业务员的,近4000元)搞丢了,现公司不仅不报销这个费用,并将业务员的报销费用从我工资里扣除,请问这种做法合理吗?劳动法有约束这方面的吗?请帮帮忙吧,感恩不尽!!拜托..............................
2009-03-20 19:03 huxiao……(重庆)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张永华律师 电话:13883268994 2009年03月22日 14时01分
你与公司在这个事情中都是没有过错的,作为公司,报销费用必须凭原始票据也是正当的要求。但是,如果是公司明文规定把报销票据以快递方式寄回公司的,那么公司应当承担全部责任。如若不是,你只有尽量补足票据或者其他证据,与公司协商处理好此事,同时向快递公司索赔。
2 110网律师 2009-03-20 19:14
1 公司的财务制度应遵守,旅费报销票据需原始票据,2 尽量补足票据或以其他方式证明,3 向快递公司索赔。
3 110网律师 2009-03-21 09:18
公司的做法是错误的,首先票据的丢失责任不在你,其次,由于你是在履行公司工作,产生的损失应该由公司自行承担。建议你申请劳动仲裁解决吧。
4 110网律师 2009-03-21 20:20
1 公司的财务制度应遵守,旅费报销票据需原始票据,2 尽量补足票据或以其他方式证明,3 向快递公司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