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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离婚协议之给付时效
关于离婚协议之给付时效 编 辑  
五年前协议离婚,在协议书中写明女方给付男方10万元作补偿,但未写明给付日期,且五年来一直未执行。现男方要求女方给付,但事情过了五年之久,女方反悔,问男方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未写明给付日期是否还没过诉讼时效?
2010-03-08 16:34 diansh……(上海-嘉定区)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03-08 16:35
应该没有超过时效,协商不成,作为男方可要求对方履行该协议的内容,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2 110网律师  2010-03-08 16:39
您好,你可以向法院起诉,没有超过诉讼时效,自你主张之日起的两年。
3 110网律师  2010-03-08 16:50
1、此离婚协议已经生效;
2、时效没过,你可以要求对方支付。
QQ:793479896
MSN:littlebear2004@163.com
TEL:15821783104
4 110网律师  2010-03-08 18:13
男方可以诉讼要求女方履行义务  时效尚未超过  女方无正当理由不得反悔
5 李军律师  2010-03-09 18:25
起诉要求支付。
没有写明支付时间的话,即没有时效。时效从主张支付时开始起算;
详情可来电联系律师面谈,委托律师处理。
6 110网律师  2010-03-08 20:29
这个问题比较复杂。如果是第一次主张,应该没有超过。如果不是第一次,可能超过。是否超过,要看到更详细的资料才能判断。
上述律师的回答都是设定为是第一次要的。
7 张玉光律师  2010-03-09 12:32
建议去法院诉讼确认债权,然后申请强制执行。
8 110网律师  2010-03-09 15:40
可以随时起诉要求支付。没过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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