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关于房产问题 我姑姑三年前与丈夫离婚,离婚协议房产归我姑姑和女儿所有,并一次性补贴我姑姑10万8000元抚养费,协议在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的时候由民政局盖章公证,已经付了9万,但是一直没有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现在男方反悔要求要回赠与女儿的另一半房产。我姑姑起诉开庭,大丰市人民法院表示协议补偿女儿的抚养费生效,但是房产部分不生效,男方可以要回赠与的那半。请问是为什么?
2010-10-22 19:05 bht198……(江苏-盐城)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谷友军律师 2010-10-22 19:19
不是,这不能单纯的视为一种赠与。
2 110网律师 2010-10-22 20:40
不动产赠与要过户的.
3 110网律师 2010-10-23 20:35
合同法上有关于赠与方面的规定.依法的规定,我认为男方不能要回赠与的房产,大丰法院的说法不符合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