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请问我的离婚协议中关于孩子的条列有效吗?
请问我的离婚协议中关于孩子的条列有效吗? 您好!我是2006年离婚的,在离婚协议中关于孩子问题的描叙是:女儿XXX双方共有,现暂由父亲XXX抚养,日后孩子有权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跟随母亲或父亲一起生活,双方不得阻拦,在和哪一方生活期间由那方承担孩子的抚养费。请问上面的描述从法律的角度讲有效吗?是否一定要有“判给XXX”的明确字眼才算是判给XXX。上面的描述是否可视为孩子是判给了父亲XXX,抚养权归父亲XXX ?请速回复。万分感谢!
2010-09-25 12:54 joG8940(云南)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2010-09-25 13:01
那跟哪是什么意思?明显有歧义的!
女儿XXX双方共有,明显的废话!
“日后”到底是什么时候?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