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合同纠纷法律咨询
房屋买卖(居间)合同是否有效
房屋买卖(居间)合同是否有效 和同上房子只提供房屋地址、面积、国土证号,无房产证号。合同上卖方仅提供房主姓名,未提供身份证号,签约人为据说为房主亲戚,签了姓名及按手印,未提供身份证号码。目前情况是,我为买方因不相信签约人及中介,想收回预交的定金1万元,定金在中介手中,合同书上写的是签约人收到我的定金1万元,签约人与中介另签了一张收条。?(另1.外合同书上有错别字及少数语句不通顺;2.合同上有一条写了“买方同意支付中介方人民币叁万捌百元作为信息费,该笔信息费于签署合同时即时付清,若卖方或买房任何一方未能依合同之条款卖出或买入该房屋,则该笔信息费由违约方即时支付。”3.合同上注明了买卖双方于某天之前签署《房屋转让协议书》,现由于种种原因已过该约定日期)这种情况,我能否要回我的1万元,我需承担什么责任,能要回的话该怎么做?
2012-05-02 01:03 lxdwwj……(湖南)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2-05-02 07:45
对方已违约,可以主张解除合同。
2 110网律师  2012-05-02 08:42
合同主体不符合法律规定,中介与售房方须承担合同不能履行的责任。你可解除合同,要求退还定金。
3 孙新律师  2012-05-02 12:50
解除合同,要求退还定金
4 110网律师律师  2012-05-02 14:10
可以主张解除合同
相关法律问题
无写入权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