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合同纠纷法律咨询
什么是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客观情况重大变化”?
什么是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客观情况重大变化”? 律师您好,我深圳在一家公司上班已有3年《新旧公司相加的时间》,因为去年2011年9月份我们部门独立出来注册成立一家新的公司,因为新成立的公司在原来的公司里面经营,所以工作地点和岗位也未发生改变。但是新公司与原来的公司注册的地址完全不一样。像这种情况算不算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客观情况重大变化”呢?原公司是否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呢?原来的劳动合同可以继续履行吗?现在新公司给我们空白的合同签,在进厂日期那一项叫我们填写,原来公司的入厂日期,在待遇填写这一项与我实际待遇不同,实际待遇为底薪1750元22天八小时,而新公司要求必须填写为底薪1500元22天八小时,请问新公司的做法合法吗?我可以拒签吗?如果因为拒签而被解除与原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我可以要求新公司支付我经济补偿金吗?补偿金年限的计算是不是在旧公司和新公司上班的时间相加呢?目前我手里有这些资料,新旧公司的工牌,旧公司的劳动合同,和两家公司发少许工资单,在新公司上班的考勤时间表。如果我申请仲裁得到的支持率大概是多少呢请律师您能以专业的角度帮我分析一下我该什么处理这件事呢??
2012-05-01 03:36 严某某(广东-深圳)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2-05-01 08:47
可以拒签,如果被辞退,可以索赔。
2 康治斌律师  2012-05-01 08:53
可以拒签,如果被辞退,可以索赔。
3 110网律师律师  2012-05-01 09:12
假若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以要求双倍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超过半年不足一年的,支付一个月工资,不足半年的支付半个月工资。以劳动者本人实际工资计算.解除劳动合同单位需要提前30日通知,如果没有提前通知的,需要另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司法实践中,经济补偿金和代通知金通常只有一项会得到支持,你可以自己选择.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申请劳动仲裁应当在单位注册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也可以委托律师维权!
4 110网律师  2012-05-01 09:51
可以拒签。
5 110网律师  2012-05-01 10:42
可以拒签
6 张勇律师  2012-05-02 08:34
1,你可以拒签。
2  员工离开公司的原因不同,依照法律规定,补偿或赔偿是不一样的,具体您可以参考下面观点:
若公司是无合法理由辞退你,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作为赔偿金。以你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工资标准。
若公司有违法原因,您被迫提出离职或确实是生产经营困难等原因解除,是有补偿的,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若你主动提出离职,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