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为什么这样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这样解释在一年不签劳动合同视为签订无固期限劳动合同,如果还不签无固定期限合同的行为,按照本条每2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即: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有人这样是错的吗?为什么有人这样说啊?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为什么这样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这样解释在一年不签劳动合同视为签订无固期限劳动合同,如果还不签无固定期限合同的行为,按照本条每2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即: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有人这样是错的吗?为什么有人这样说啊?
2012-04-27 23:25 greatw……(广东-东莞)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2-04-28 08:56
为了惩罚企业不签订合同,对员工的权益进行维护。
2 陈晓云律师 2012-04-28 09:28
视为已经签订,就不必再签订了
3 康治斌律师 2012-04-28 09:53
视为已经签订,就不必再签订了。
4 孙新律师 2012-04-28 12:27
视为已经签订,就不必再签订了
5 杨艳国律师 2012-04-28 15:49
是的,但是超过2年了,一般也就要不了了在广东
6 110网律师 2012-04-29 15:16
不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最高支付11个月双倍工资。实践中主要争议在仲裁时效上。
7 110网律师律师 2012-04-30 13:05
视为已经签订,就不必再签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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