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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关于劳动合同跟拖欠工资的问题
如:关于劳动合同跟拖欠工资的问题 我在一家公司做了3年,但前2年多他都没注册,是到了2011年10月左右才注册的之前我们也都没签劳动合同,我于今年2月离开他们公司,但他没有给我发12的工资,多次问他老板要工资都没结果,请问这种情况我能到劳动局去告他拖欠我们工资吗?还能要他补偿我的损失吗?
2012-04-23 09:34 wFL8908()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陈晓云律师  2012-04-23 09:59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2 110网律师律师  2012-04-23 20:22
不签定劳动合同是违法行为,你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最高为11个月。证据方面能够证明劳动关系即可,比如工资条,打卡记录、工装、工作往来信息、同事证言等.
不缴纳保险或不足额缴纳保险属于违法行为, 你可以要求单位补缴或作相应经济补偿。否则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
单位有违法行为的情况下,你可以随时离职,不需要提前通知,单位应当为你办理离职手续。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也可以委托律师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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