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签定合同时要求缴纳900元押金,从工资中扣除,在解除劳动合同后可退回押金。请问这合法吗? 公司签定合同时要求缴纳900元押金,从工资中扣除,在解除劳动合同后可退回押金。请问这合法吗?
2012-04-17 18:35 明顺姣(福建-厦门)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池建伟律师 电话:18750166550 2012-04-17 18:58
不合法的。
2 陈宇律师 电话:13774573086 2012-04-17 20:18
不合法,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
3 吴明勇律师 2012-04-17 18:39
不符合规定,不能借签定劳动合同之机收取押金
4 110网律师 2012-04-17 19:34
不合法
5 陈奇斌律师 2012-04-17 21:06
不符合规定,不能借签定劳动合同之机收取押金
6 林传雄律师 2012-04-17 21:33
不合法。
7 110网律师 2012-04-18 10:14
不合理,请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反映。
相关法律问题
公司单方面要求解除劳动合同,且不及时给予工资、赔偿
3个回复公司单方面要求解除劳动合同,且不及时给予工资、赔偿
2个回复公司要求强制性对怀孕妇女解除劳动合同,请问怀孕妇女可以得到哪些赔偿?
2个回复公司有关解除劳动合同要求付很高的培训费,请问这符合合同法吗?如果符合,那合同到期了呢?
4个回复判刑之后,解除劳动合同,公司所缴纳的那部分公积金扣除吗,符合劳动法吗?有没有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3个回复公司欲单方面与我解除劳动合同,请问我该获得哪些合法的赔偿?
6个回复公司给了产假工资,现要求退回生育津贴,请问这样操作企业是否合法?
3个回复公司要求我先签订解除劳动合同书,才发放我最后一个月工资合法吗?
8个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