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换取公司股权如何取回 委托人甲(改制企业职工)委托乙(股权代表)将企业改制中获得的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人民币38472元,委托乙方以乙方名义投入到鞍钢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期限从2005年4月1日至2035年3月31日。现甲方因病于2009年11月2日故去,家属想取回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公司给予说法为公司只能为家属联系其他买家,买下这份用经济补偿金买下的股份,公司不会去买个人的股份,想请问律师,如何能取回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谢谢
2016-10-23 19:27 shangx……(辽宁-鞍山)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隋新律师 2016-10-23 20:09
你好,可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2 张俊杰律师 2016-10-24 15:50
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3 张勇律师 2016-11-04 10:12
你好,可以试试能否将股权出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