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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把我调回以前的部门,但是工资比以前低,合法吗
公司把我调回以前的部门,但是工资比以前低,合法吗 大家好,我是一公司的电脑员,2010年底进入公司在物流部工作,在2011年5月公司把我调去销售部上班。工资比物流部高一点点,其实也相差不多。但是工作量和压力却要大的多。今年初由于公司效益很好,我的工作量增加,由于压力太大,公司又不增加人员,我向公司申请调回原来的部门。公司不同意,我就象公司申请加薪,公司也不同意,后来就工资问题和经理发生了争执。公司就想解雇我。后来公司不想给解除合同的钱。就想把我调回原来的部门。但是工资却要比我以前在那个部门的时候还要低。请问公司这样做合法吗?其实公司就想逼我自己辞职。但是我又没做错什么,在每个部门我都是非常认真的。如果就这样走了,心里很不平衡。但是继续了,心里又挺委屈的。他们是想着法的逼我,我们每天都要工作9个小时。每周6天。但是工资体系是底薪+绩效+岗位补贴+提成。请问可以要求公司补偿加班费吗?还有就是如果我自己辞职,能要求公司补偿吗?
2012-03-31 21:10 llh123……(四川-成都)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陈晓云律师  电话:13810012526  2012年03月31日 21时18分
不合法。有权辞职并要求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本人一个月的工资。工资按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工资包括底薪+绩效+岗位补贴+提成+加班费等。
2 喻远军律师  2012-04-01 05:51
以合同约定为依据。
3 李小利律师  2012-04-01 09:22
你好,以合同约定为依据
4 110网律师  2012-04-01 09:55
你好,不合法。有权辞职并要求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本人一个月的工资。工资按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工资包括底薪+绩效+岗位补贴+提成+加班费。
如有其他疑问或需要律师帮助,欢迎来电或当面详询。
5 110网律师  2012-04-03 12:45
可以要求公司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履行,否则你可以解除合同,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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