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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期满后,工作性质和岗位没有变,公司却用另一个公司名头跟我签劳动合同,原公司是否给予赔偿。
劳动合同期满后,工作性质和岗位没有变,公司却用另一个公司名头跟我签劳动合同,原公司是否给予赔偿。 在公司工作三年,劳动合同到期。公司却用另一个公司的名头跟我签劳动合同,但是工作性质、工作岗位、工作地点、工资都没有变。第二次合同我已经签了,这样我可以要求赔偿吗?
2016-10-11 09:25 lxz933……(辽宁-沈阳)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6-10-11 09:33
这是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赔偿的
2 董毅律师  电话:13704034821  2016-10-11 19:28
属变相解除劳动关系,可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工作年限乘以月平均工资经济补偿。
3 隋新律师  2016-10-11 09:32
你好,可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4 张俊杰律师  2016-10-11 09:48
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赔偿的
5 孙新律师  2016-10-11 09:54
有权要求对方承担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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