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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务工人员男,签过两次固定期劳动合同第三次单位不签了,只补偿每年一个月的平均工资
深圳务工人员男,签过两次固定期劳动合同第三次单位不签了,只补偿每年一个月的平均工资 深圳务工人员男,签过两次固定期劳动合同第三次单位不签了,只补偿每年一个月的平均工资。请问合法吗!
2016-10-11 08:56 西南老猫(广东-深圳)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黄文坚律师  电话:18707853441  2016-10-11 08:59
不合法
2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6-10-11 09:00
这是可以仲裁要求单位签无固定期的劳动合同的
3 江珍来律师  2016-10-11 09:04
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不合理,跟公司协商,协商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
4 潘建强律师  2016-10-11 09:17
可以的。
5 王丽媛律师  2016-10-11 10:48
你好,自己离职没有赔偿。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可以要求不成经济补偿金,为一年一个月的工资补偿。
6 110网律师  2016-10-11 11:02
如果达到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公司不愿意签订而辞退员工的,属于违法解除。你可以申请仲裁要求签订无固定期合同。
7 110网律师  2016-10-11 11:03
不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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