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以辞职为借口不发放年终奖可以告吗? 公司规定入职满半年者,春节如果在上班的话就按底薪的双倍作为年终奖。本人已经申请离职,2月底可离开公司,但是公司以我已经递交辞工书为借口不给我领取年终奖,如果没有申请离职的话可以领。然后春节三天也不能按三倍计算,只是相对应的补回三天休息。我们每个月只休两天。请问这种情况我可以告劳动局吗?
2010-02-14 22:51 jane樱(广东-佛山)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02-14 23:12
公司的做法 既违反约定 又违反劳动合同法
2 110网律师 2010-02-18 01:51
你可以向劳动局投诉公司的违法行为。
3 110网律师律师 2010-02-20 23:36
假如有书面约定年终奖的问题,可以起诉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