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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6个月,合同上签的是3年。要转正的最后一个礼拜被通知要被辞退。
试用期6个月,合同上签的是3年。要转正的最后一个礼拜被通知要被辞退。 我是4月5日入职的,合同上写10月4日转正。就在9月26日的时候接到人事通知,要辞退我。问人事辞退的理由是:1.后续公司不需要这个职能了 2.工作不积极(开会在没通知我的情况下,说我不主动参加会议。) 3.上班期间完成了自己的工作后 不积极主动找上级要事情做。
请问这样的情况下 能要求赔偿吗? 能赔偿多少?
2016-09-27 11:21 362695……(上海-普陀区)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6-09-27 11:38
一个月工资
2 110网律师  2016-09-27 11:49
可以要求单位赔偿。
3 李勇律师  2016-09-27 11:50
如果不认同理由,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4 张向锋律师  2016-09-27 12:07
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5 110网律师  2016-09-27 14:33
您好,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只有在您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情况下才能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公司不能举证证明您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那么公司的解除就构成违法解除,您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主张违法解除赔偿金或者恢复劳动关系。根据您入职时间计算,违法解除赔偿金金额为一个月工资,以上,供您参考。
6 李军律师  2016-09-27 15:20
属于违法解除,可以要求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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