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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对故意伤害的处理
派出所对故意伤害的处理 家人是2010年被人打伤,后报警,由派出所受理,在受理期间,受伤的人在住院,医生已查出颈椎骨折伴脱位,而且住了几个月,对方没有拿一分钱作医药费,派出所也没有对凶手采取任何措施。不明白是为什么?凶手在家的时候,派出所不抓,如今没有办法上访到县公安局,但是凶手已经逃跑。公安局才发布通缉。这样有用吗?
2012-03-21 08:57 MAC123……(安徽-合肥)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胡爱军律师  2012-03-21 09:01
已回答。。。。。。。。
2 110网律师  2012-03-21 11:52
有用。涉嫌犯罪了,可要求公安按程序处理。
3 110网律师  2012-03-21 17:46
可以催一催公安机关的,也可以起诉派出所,要求派出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
4 陈晓云律师  2012-03-21 19:41
委托律/师处理
5 110网律师律师  2012-03-21 21:47
应及时报警,根据伤情鉴定结论确定对方的刑事责任,构成轻伤时承担刑事责任及民事赔偿责任.赔偿数额依据相关凭证计算。民事赔偿责任,具体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营养费、交通费、护理费,后续费用,经司法鉴定确定为伤残的还有被抚养人生活费、伤残赔偿金。
6 曾祥锋律师  2012-03-22 16:01
可以催促派出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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