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刑事法律咨询
故意伤害案件可以不处理吗?
故意伤害案件可以不处理吗? 我于2011年4月被4人围殴致伤,经公安局鉴定为轻伤,伤残等级为九级,所在地派出所将案件一拖就到11月,还是有心人指点经到县政府上访后催派出所才将案件移交到检察院,于12月21日移交到了法院.可我于2012年1月9日到法院询问案件,可法院告知,案件已开庭审理了,没有我的事了,让我回家.我作为受害者,不知道打人者是否受到处理,已没有得到一分钱的赔偿.请问我该怎么办?打人致轻伤法院可以不处理吗?
2012-01-10 21:51 中123(贵州-贵阳)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2-01-10 21:52
赔偿问题可以通过起诉解决。
2 吴明勇律师  2012-01-10 22:11
向法院领导反映情况或要求检察院提起抗诉
3 陈晓云律师  2012-01-10 22:44
不可以。
4 110网律师  2012-01-11 06:43
建议委托当地律师处理。
5 110网律师  2012-01-11 19:35
因为你没有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所以法院开庭时没有通知你,这不违法.你现在可以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民事赔偿.如对刑事部分的判决不服,可以向检察院提出申诉.
6 110网律师  2012-01-12 09:34
案件有受害人时,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与法院审理时都应当通知受害人
7 唐羽生律师  2012-01-16 17:19
法院的做法违法程序,你可以起诉对方要求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具体的案件情况需要全面了解,方能给出准确的答复,建议你携带证据、身份证明、相关文书等相关材料与律师面谈。如需帮助,可致电本律师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