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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交金问题和谈好的工资中分出一部分为绩效工资的问题
试用期交金问题和谈好的工资中分出一部分为绩效工资的问题 1•试用期不交金(2个月)
2•工资以现金+打卡 2部分避税,在合同书上也是注明打卡数目(并没有签署合同)
3•在入职通知书上标注的工资,入职后被告知当中20%一定要做为绩效工工资。
因为本人已与之前的公司办了离职手续,只能勉强签字认可。
后因为公司原因离职后公司以种种理由说工作未达标而扣除绩效工资(请问是否合理)

请问以上情况我该如何维权,如何获得应得的报酬。谢谢
2012-03-09 16:20 sevenw……(上海-浦东新区)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赵亮律师  2012-03-09 16:21
工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发放,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提成等全部费用。拖欠或扣发工资违法,你可以要求全额发放,并支付拖欠部分25%的经济补偿金。超过合同约定工资发放日15天以上算拖欠。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申请劳动仲裁应当在单位注册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仲裁。
劳动仲裁时效为1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侵权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
2 张向锋律师  2012-03-09 22:22
已经签字认可,无法维权。
3 李军律师  2012-03-10 18:43
您离职手续中是否对上述的争议和纠纷达成的一致,或者有承诺过放弃追究责任的则无法再维权。
但是如果没有双方的协议,那么您可以维护您的权益,要求对方补缴社保及支付工资。
建议委托律师处理本事宜,可电话或当面详细咨询本律师
4 孙新律师  2012-03-12 15:03
您好!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5 110网律师律师  2012-03-13 15:14
协商不成建议委托律师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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