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要求员工辞职,应怎么办 原来在公司担任司机一职,但是因为老板让亲戚顶替岗位,故让我换岗位,起初答应了调换岗位的要求,调整岗位不到一个月现要求我辞职,我该怎么处理,能要求补偿吗?如他不补偿继续帮我换个我不愿意去的岗位怎么办?劳动合同未到期,合同有工资规定,合同中条款有,1.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行政司机岗位工作,但甲方因工作需要,可以变更乙方工作岗位。 劳动报酬条款有,1.乙方的工资构成为:2500元/月,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标准,2甲方结合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确定本单位的其他福利。解除合同的条款有,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甲方按照此规定接触本合同的,需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乙方(或额外制服乙方一个月工资)。另外,工资单是以900元作为工资,其他以等等补助形式构成。 在任司机一职没有任何违章等违反规定的事,公司能否以我不能胜任工作解聘?请问,公司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能否要求经济赔偿?赔偿多少?如果公司再给我调整岗位,我可否拒绝,拒绝了还能否得到补偿?
2012-03-07 22:03 sd1746……(广西-柳州)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2年03月08日 14时48分
不可以解除你的合同的情况,单位必须为你从新安排工作。或多支付你一月的工资。工资2500元应不包括福利
2 110网律师 2012-03-07 22:14
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如需法律指导或代写法律文书,欢迎来电咨询(外省qq咨询)。
3 罗海华律师 2012-03-08 14:41
提前三十天可以辞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