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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改8小时制,加班费按1.5倍算,请问能否提出辞职并要求补偿?
单位改8小时制,加班费按1.5倍算,请问能否提出辞职并要求补偿? 单位以前12小时制上2天休一天,加班费按照拖班1。5倍计算,今年1月开始改成8小时制,还是按照1。5倍计算,请问这样是否符合劳动法?员工能否提出辞职并要求补偿?
2012-03-06 09:52 憨宝宝(江苏-南京)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赵亮律师  电话:13801393564  2012年03月06日 09时54分
上班时间需要符合法律规定,每天不得超过8小时,每周不得超过40小时,超出部分是加班,你可以要求加班费。
单位有违法之处,员工辞职可以要求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超过半年不足一年的,支付一个月工资,不足半年的支付半个月工资。以劳动者本人实际工资计算
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2 曾金峰律师  2012-03-06 10:08
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3 戴雅静律师  2012-03-06 13:13
协商不成,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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