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假期間含有法定假日工資要如何計算 我在今年1月有請假:從1/19~1/31(公司規定1/20~1/29放假),期間有春節和周六/日的休息,而公司只給了12天的出勤工資和3天的年休假(調休1/20,1/26,1/27)的工資,並沒有支付元旦和春節三天的工資,找公司理論,說公司有規定,只要一月請假的都沒有法定假日的工資,公司內總有出'通告',請問這合法嗎?公司是否應該補常該工資?
2012-03-05 16:09 haoche……(广东-东莞)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刘晓斌律师 2012-03-09 12:40
公司的通告不合法,只要你在法定假日工作了就要支付加班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