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拖欠社保的问题 我是2007年一月进入长沙一家公交公司从事驾驶员工作,当时我要求签定劳动合同,但公司一直以各种理由推脱一直到2009年的8月才与我签定劳动合同,也是从2009年的8月才给我交纳社保,我到公司提出为我补交2007年1月至2009年7月的社保,公司还是一直以各种理由不于补交,于是在2011年的5月我向长沙市劳动仲裁委员会提交申请劳动仲裁,在2011年的10月劳动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定2007年1月至2009年7月存在劳动关系,可公司以不服判决向岳麓区法院提请上诉,可就在前几天公司的律师给我打来电话说只要我接受公司同意给我补交社保的决定,公司就撤诉。所以我现在想咨询一下:我可以接受公司的决定吗?如果可以接受的话我还可以得到一些补偿吗?补偿标准是怎么计算的?谢谢了!
2012-03-01 16:08 csjwb1……(湖南-长沙)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刘江律师 2012-03-01 20:28
建议与公司达成调解协议。
2 陈晓云律师 2012-03-03 19:43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