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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这种情况是否可以追究医院责任?
请问这种情况是否可以追究医院责任? 情况如下:第一天肚子疼,我怀疑肠胃痉挛,去医院治疗。大夫开药后去输液,先打了一针6542,后输左氧氟沙星,输了一会后我全身发冷且止不住的颤抖,大夫进行了抢救,打了安定和抗过敏药两针,过会后症状消除。问过大夫可以回家后便回了家。结果晚上又是全身颤抖动也动不了,家里也没人,到了早上同事去我家发现时我已完全没有意识,打120送到同一家医院输液4天后出院。刚进医院也没意识,心率110血压40多高烧39度一直到了晚上。自己对照验血报告指标上网查询,可能是病毒性感染,因此怀疑第一天输的左氧有问题。
      请问上述情况是否具备追究医院责任的条件?谢谢
2012-02-27 23:51 jesacy(河北-廊坊)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王林律师  电话:13463270151  2012-02-28 07:08
你好,需申请医疗事故鉴定,确定医院责任
2 孙新律师  2012-02-28 09:04
需申请医疗事故鉴定,确定医院责任
3 孙新律师  2012-02-28 11:25
首先应弄清楚是什么原因造成的?需要保存相关的病历手续,可来电。
4 孙新律师  2012-02-28 12:31
您好!申请医疗事故鉴定,确定医院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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