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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离职,公司要求因合同期未满的赔偿问题
提出离职,公司要求因合同期未满的赔偿问题 我2010年9月进的公司,签的劳动合同,合同上写了要工作3年,未满的话,第一年走陪6000,第二年走赔4000,第三年走赔2000,我现在想离职,公司要求我赔偿4000,我觉得当初这样的赔偿协议就根本不合法,我可以不用赔钱吗?如果有纠纷的话我该要去什么部门反应情况呢,谢谢了~~
2012-02-19 12:42 iverso……(江苏-无锡)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秦宇律师  2012-02-19 14:31
该赔偿条款是无效的,你可以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2 赵勇律师  2012-02-19 16:17
可以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3 110网律师  2012-02-19 20:56
不用赔,如果对方拒绝办理正常退工手续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如果对方扣发劳动报酬,则建议申请劳动仲裁,在索回劳动报酬的同时,要求公司给予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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