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合同8月15到期,但8月1号由于家庭原因没去上班,至今未办理离职手续,我能要求公司赔偿吗? 我在公司工作了十年,合同期是8月15到期但我8月1号过后由于家庭原因没去上班,至今未办理离职手续,通过劳动仲裁想让公司补交失业金并要求赔偿,但现在公司以我主动离职为由,提出只补偿2000元,其它什么都没有,这样合理吗?我现在该怎么处理,很是迷茫。
2011-12-16 22:57 杨玲09(江苏) 已有 0 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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