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营业员上班东西丢失的问题,求解答~紧急谢谢了 我的情况是这样的,我在2011年7月入职到三好街一家店面做销售,公司当时承诺的事试用期3个月之后缴纳保险,到九月份的时候,店里出现一件事,在我当班的时候,店里被小偷偷走了3台苹果手机,当时店里没有安装监控,我当时也没有进行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当时到公安局报案了。事后老板娘说这个事情我们都有责任,让我进行赔偿,但是她没说具体赔多少,再此后的每个月,都在工资中扣掉500元钱,只给开900元的工资,就这样干到2012年2月份,因为我不满意公司没有给我交保险,我在没有给公司提前15天打招呼的情况下,就不去上班了,老板打电话追问,让我到公司交接,并且缴纳其余的欠款,并且让我全额赔机器的钱。我很疑惑,这种情况下我应该赔钱给公司?如果赔偿的话我应该赔偿多少?如果公司到我家里找麻烦,我应该怎么办?
2012-02-12 21:44 yjj416(辽宁)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2-02-12 21:45
报警解决。
2 110网律师律师 2012-02-13 08:52
除非你有故意或重大过失否则是不用赔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