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合同,约定过户时间买房不交易,买可以起诉解除合约并要求赔偿违约金吗? 我是8月11日与卖方(委托代理人并经公证)签订的合同,此合同是中介公司提供的《二手房买卖合约》,买方卖方(代理人)和中介同时签了字(中介还盖了章), 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在9月5日前办理过户手续,并约定了如违约的话则违约方需支付房价20%的违约金。
现在卖方告知说不卖此房了或者让我加价..作为买方的我不同意,如果到了9月5日卖方还是不同意继续交易,请问我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吗?
现在卖方告知说不卖此房了或者让我加价..作为买方的我不同意,如果到了9月5日卖方还是不同意继续交易,请问我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吗?
2016-08-20 10:52 薛大海(江苏)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潘建强律师 2016-08-20 11:08
可以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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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卖合同,约定过户时间买房不履行,卖房可以起诉解除合约并要求赔偿违约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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