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规定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但强迫员工必须提前15分钟工作.是否合法? 老板表示每天例行会议15分钟因为没有工作,只是听报告,所以不算工作时间.所以必须每天提前15分钟上班,必须在15分钟内要有工作,如果当天没有提前满15分钟上班的话,次日必须补回30分钟,如此类推.请问这样是否合理合法?例行会议不算工作时间,必须提前的15分钟一星期5天下来就多工作了75分钟,超出了每天8小时,一周40小时的规定.请问这种要求合理合法吗?
2016-08-18 12:12 dian__……(广东-广州)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李庆标律师 2016-08-18 13:28
是不合法的。
2 刘刈律师 2016-08-18 14:34
是不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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