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病假公司只允许三个月给予最低工资百分之八十,省余病假不给钱 我是名孕妇,之前多次打胎,目前诊断先兆流产,建议在家静养,每周给公司交病假条,交了一个月,这月才发工资450元,找公司商量是否可以发最低工资,告知不可以,并且告知我们签订的劳动合同有规定,工龄不到两年者允许请病假最多三个月,其余病假不予受理,不给病假工资,请问律师帮我看看公司这样规定是否合法,我是否只能请三个月病假,其余就算事假请吗?说实话这事太困扰我了,多谢帮帮忙!
2012-02-08 09:24 咪咪窝窝(河北-廊坊)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陈晓云律师 2012-02-08 21:05
医疗期为三个月,病假工资有约定的按约定,无约定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