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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辞职的问题
试用期辞职的问题 律师您好!
    我是2009届毕业生,工作半年,马上转正了,但我不想做这份工作,所以想要在转正之前辞职,有些问题不明白,请您给解答一下,万分感谢!
    我是09年7月到现在这个公司上班的,09年9月的时候有个上岗培训,培训完了之后签订了一份《上岗协议》,里面有这么几条内容:
    四、乙方同甲方签订就业协议 ,但在《报到证》的时限外15日不报到或报到后三个月内要求辞职的,应向用人单位缴纳违约金5000元。
    五、甲方签约乙方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甘肃有限公司工作后,按规定服务期不得少于3年,乙方三年内要求调动、辞职或解除劳动合同的,乙方须向甲方支付培养费3万元(根据服务年限逐年平均递减)。
    还有一条附加的:若乙方在10月1日前不能提供毕业证、派遣证、报到证的话,本协议无效。

    事实上,我在10月1日之前并没有提供三证给公司,公司也没有追究过,所以一直都在这里上班。

    那么,我现在辞职的话需不需要交违约金呢?

    另外,我的户口从学校迁出之后,一直放在自己手里,没有在公司所在地落户,户口迁移证上的日期已经过期,而我现在没有找好新工作, 那我的户口该怎么办呢?

    忠心地谢谢您给我答疑解惑一下!!如果可以,麻烦您把回复发到我邮箱一下好吗?我的邮箱是:tertiarystone@139.com

   万分感谢!!!
2010-01-19 09:43 tertia……(甘肃)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01-19 10:06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如果不属于这种情况的话,约定的违约金无效。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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