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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快3年了,被公司劝退,怎么要求赔偿
工作快3年了,被公司劝退,怎么要求赔偿 本人2009年9月到一家污水处理公司,直到2010年5月才签劳动合同,合同期限是2010年5月1日至2011年4月30日,其中包括3个月试用期,2011年合同到期后,公司没有续签合同,公司给我们签订了一个内部承包协议,期限是2011年6月1日至2012年5月31日。2012年春节后刚上班总公司传真一份文件来说劝退我,让我5日内去总公司面谈离职手续和交接事项。理由是我2009年担任项目公司副经理至今工作不主动,消极,不进取,春节期间安排值班未到岗。我已下离职决心,可以要求公司给予哪些经济补偿?
2012-02-02 12:32 hbzl52……(湖北-武汉)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高飞律师  电话:18629037091  2012年02月02日 12时35分
没签劳动合同,有权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
用人单位没有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权要求单位补缴社会保险;
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否则需要支付一个月的代通知金,并应当支付你3个月本人工资标准的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你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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