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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的我被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我该如何维权?
怀孕的我被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我该如何维权? 您好,我今年27岁。在一家私企工作两年有余,主要负责销售工作。总公司在北京,公司对我们一直进行远程遥控。期间公司一直未对库存进行严格把关,我于2008年工作至今,公司在2011年底进行盘点,盘点结果说我亏损近30万元。在我和公司核对期间,发现公司账目错误,把山东的发货建在了山西的账上,且和我向库房所要的账目严重不符。我对其账目提出异议。期间我请了婚假,并且有孕在身。婚假休完以后发现公司已对外宣布我不再在公司工作,已找人接替我。但并未通知我。并且扣押了我的2011年年度奖金。且我在职期间,并未签订劳动合同,也未享受公司任何保险,请问我该如何维权?如有必要,是否要走法律程序?谢谢您回复!
2012-01-29 13:57 amanda……(山西-太原)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2-01-29 14:18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委托当地律师代理.
2 孙新律师  2012-01-29 14:23
你可以向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部门提出劳动争议仲裁申请,因为你的单位现在事实上已经单方与你解除劳动关系,所以,要维护自己的权益应当选择走法律程序。
3 闫国田律师  2012-01-29 16:38
首先,公司未依法和你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属于违法,你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要求11个月的双倍工资;
其次,因为你正处于怀孕期,如果公司不能证明你在工作中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就属于非法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以依据《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八十七条 要求双倍的赔偿金。建议到劳动部门仲裁解决。 我的补充: 2012-01-29 16:40

至于年终奖,应根据你的实际工作时间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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