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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中收小费,做了不在工作范围内发生了事故,算不算工伤?
工作中收小费,做了不在工作范围内发生了事故,算不算工伤? 有一员工在空调服务时,用户家中的一块玻璃需要敲碎后方可安装,由于空调行业规定不允许私自帮用户敲玻璃的,用户和安装师傅协商后统一付费给安装师傅100元小费,安装工帮用户敲玻璃,玻璃敲到一半的时候玻璃碎了,扎到了安装工的手背,导致手指经断了一根,后到医院去接经,中间费用由公司垫付。现在员工向公司索要误工费等等,请问?员工的私自接活导致事故,也应该由公司承担吗?
2012-01-18 17:12 Xdk4776(内蒙古-鄂尔多斯)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2-01-18 20:08
按照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本案中员工不是因为工作原因而是自己干私活,应该不属于工伤,自然不应向单位要求赔偿。
2 孙新律师  2012-01-18 22:48
安装工超出了公司指定的工作范围,不属于履行公务,不应该按照工伤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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