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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工作地点调动后任在原单位上班,可以算作是旷工吗?而在原地点上班的天数有工资吗?
拒绝工作地点调动后任在原单位上班,可以算作是旷工吗?而在原地点上班的天数有工资吗? 因公司的工资由计时制更改为绩效制再改为计件制,而在改计件制是公司一再申明,不同意此方式的员工,公司将按劳动法进行补偿后解除劳动关系。但是再实行后,公司便反悔之前的承诺,而此时我便向劳动部门申请协调,协调期间公司多次要求我们继续留在公司。而后人事又以不适应公司的改革要求我们去深圳培训,届时我们以我们已经适应了公司的改革拒绝了培训,平静两周以后,公司又在没有任何征兆的情况下,用顺丰快递给我发了一份调动通知,由现在工作地点调动至无锡,本人于2016年7月22号接到通知,要求2016年7月25号8点30至无锡报到,在此期间没有任何人找我协商,也没有提及岗位及工资,现我拒绝任在原地点正常上班,请问公司可以算我旷工吗?而我在原地点上班又工资吗?
2016-07-25 12:23 张玉勇(上海-浦东新区)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张兵律师  电话:15618685525  2016年07月25日 13时04分
可以对调动工作地点给予书面的答复;若公司解除你,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
2 110网律师  2016-07-25 12:27
尽快协商。
3 李军律师  2016-07-25 13:23
不可以算你旷工。
继续在原岗位原地点上班,应当支付你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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