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集团,不同一法人单位之间的工作调动是否可以拒绝,可否要求赔偿 我们集团是国有企业,我在这家公司工作了8年半,现在是长期合同(无期限的合同,所谓的正式员工)最近因为公司结构调整,需要把一部分员工分流到同一个地方的其他公司去,两个公司的法人代表不是同一个人。我想咨询问题是:
1,如果我拒绝公司可以能把我待岗不(我们这边有说拒绝就待岗,一月就1000,还必须每天出勤)
2,如果拒绝并提出辞职,需要退还公司给予的住房补贴不?还可以要求公司给予补偿不?
3,去了分流去的单位工作一段时间后辞职还需要退还公司给予的住房补贴不?
1,如果我拒绝公司可以能把我待岗不(我们这边有说拒绝就待岗,一月就1000,还必须每天出勤)
2,如果拒绝并提出辞职,需要退还公司给予的住房补贴不?还可以要求公司给予补偿不?
3,去了分流去的单位工作一段时间后辞职还需要退还公司给予的住房补贴不?
2016-03-03 09:40 爱玩不(重庆-长寿)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6-03-03 09:46
这是可以主张赔偿的,但是要有证据来的
2 丁自勇律师 电话:13138660408 2016-03-03 09:54
分流是公司经营的一种方式,你可以在拿到公司的正式调令后,这样的工龄是可以连续计算的,今后如果需要经济补偿,你可以把之前的工龄加在一起来计算赔偿或者补偿的金额。
3 潘建强律师 2016-03-03 09:51
可拒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