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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解聘员工是否支付补偿金?
公司解聘员工是否支付补偿金? 你好!律师,我2011年4月1日入职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3年,2012年2月开始裁员,请问如果公司采用调职方式逼走员工,如何保证我的合法权益,还有行政总监不依照考勤制度审批婚假,不足额给假,应该如何保证权益呢?
2012-01-13 13:35 sindy0……(陕西-西安)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2-01-13 15:12
申请劳动仲裁或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
2 超级账号5律师  2012-01-13 16:22
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3 康治斌律师  2012-01-13 23:20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2,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你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必要时,也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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