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案》第四十三条规定:车辆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场地的停放、收费和管理等事项,由业主大会决定 《草案》第四十三条规定:车辆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场地的停放、收费和管理等事项,由业主大会决定。业主大会决定对车辆停放收费的,参照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确定收费标准。
这一规定,加上第三十条规定的“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配建的公共绿地、道路以及其他公共场地使用权属全体业主所有”,那么,由于这些公共场地属全体业主所有,物业管理公司无权对车主收取场地租赁费。
《物权法》第74条第三款规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2007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做了明确规定。物业公司是否有权向业主收取停车费(车位费、占道费)的问题,根据不同情况,有所不同。
属于业主共有的地方,只要不影响小区交通,物业公司无权向你收取停车费(车位费、占道费),物价部门也不会对物业公司在小区道路收费有任何批文。
根据税法的有关规定,物业公司向业主收取的停车费,应当计算缴纳营业税并主动开具服务业普通发票。收费不开具发票的行为,违反了税法的有关规定,消费者可向当地地方税务机关举报,也可向当地消费者协会投诉。
停车收费是物价局批准的 有正规的发票,收取的费用归全体业主所有,但要是小区的投资建设太大就可以归物业使用,但要经业委会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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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规定,加上第三十条规定的“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配建的公共绿地、道路以及其他公共场地使用权属全体业主所有”,那么,由于这些公共场地属全体业主所有,物业管理公司无权对车主收取场地租赁费。
《物权法》第74条第三款规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2007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做了明确规定。物业公司是否有权向业主收取停车费(车位费、占道费)的问题,根据不同情况,有所不同。
属于业主共有的地方,只要不影响小区交通,物业公司无权向你收取停车费(车位费、占道费),物价部门也不会对物业公司在小区道路收费有任何批文。
根据税法的有关规定,物业公司向业主收取的停车费,应当计算缴纳营业税并主动开具服务业普通发票。收费不开具发票的行为,违反了税法的有关规定,消费者可向当地地方税务机关举报,也可向当地消费者协会投诉。
停车收费是物价局批准的 有正规的发票,收取的费用归全体业主所有,但要是小区的投资建设太大就可以归物业使用,但要经业委会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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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7-20 13:40 ask201……(北京)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6-07-20 13:41
请咨询建委主管部门。
2 李建成律师 2016-07-20 13:44
您的问题是什么
3 申维丰律师 2016-07-20 13:50
您好,请咨询建委主管部门
4 孙新律师 2016-07-20 14:21
咨询建委主管部门
5 宋超律师 2016-07-20 14:56
你好,协商解决不成的搜集证据去法院起诉维权。
6 徐卫东律师 2016-07-20 15:13
可以咨询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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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将本应物业管理收费的小区停车管理在未经业主同意的情况下,同小区治安管珵包给保安管理
11个回复你好,我的车辆停放在收费停车场,,因为没有停放规定的停车位,被物业公司强制上锁
0个回复物业占用业主公共区域画停车位子收费1100一年合理不合理?物业进驻的时候说一平方物业费0
1个回复物业占用业主公共区域画停车位子收费1100一年合理不合理?物业进驻的时候说一平方物业费0
0个回复购买地下车位时,开发商必须搭售物业管理,且物业按高级管理收费后还不保管车辆不保证服务质量
1个回复未经全体业主投票、未获全体业主所持投票权2/3以上通过,业委会主任擅自以业主大会的名义与物业管理公司
1个回复楼下住户占用阳台下的公共场地打麻将,扰民!物业管理不力,民怨!
1个回复物业公司在具备停车管理资质的情况下.将小区公共区域及道路上停车管理外包给保安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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