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劳动合同,工作不满一年,工作时突发脑出血,单位是否应给予补偿 我父亲52岁,在工厂车间工作半年,工厂用人基本为大龄职工,未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我父亲工作时间突发脑出血,工厂派车送至医院,但未支付任何费用后离开,上班时使用物品仍留在工厂,是否证明存在劳动雇佣关系?请问这种情况是否属于工伤,工厂应不应该报销医疗费或给予补偿?
2012-01-12 20:23 angel4……(山东-淄博)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吴明勇律师 2012-01-12 20:31
建议当面向律师咨询
2 张亮律师 2012-01-13 14:21
是否因工作原因引发的,未签合同存在双倍工资问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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