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到期,不想与单位继续签合同,单位能否给我补偿,怎么补 劳动合同到期,不想与单位继续签合同,单位能否给我补偿,怎么补偿谢谢了
2016-07-18 12:03 ask201……(辽宁-沈阳)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董毅律师 电话:13704034821 2016-07-18 18:42
如果用人单位未降低劳动报酬且你不同意续签,无任何补偿。
2 隋新律师 2016-07-18 12:32
你好,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