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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到期后,劳动不想继续劳动合同,可以得到用人单位的经济补偿金吗?
劳动合同到期后,劳动不想继续劳动合同,可以得到用人单位的经济补偿金吗? 您好!我2000年2月28日在同一用人单位(深圳)工作8年,中途于2007年8月1日工厂搬迁到惠州工作5年,现在由于经营不善,公司濒临倒闭,如果在8月份合同到期后,本人不愿意续签劳动合同,请问是否可以得到公司的经济补偿金?如果可以得到经济补偿金2007年搬迁之前的8年可以得到补偿金吗?
2012-07-05 12:00 sztlj5……(广东-惠州)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2-07-05 12:04
如果单位没有降低合同待遇,你不愿意续签合同是没有解决补偿金的。
2 110网律师  2012-07-05 12:11
如是是不降低待遇的情况下,拒签是没有补偿的。你要看看单位是否有克扣工资的情况,如果也没有的话,建议你要求单位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其拒签,可以一年补两个月。如果其签,你只以等其破产裁员时要求补偿了。
3 110网律师  2012-07-05 13:30
如是你的原因不续签,是没有补偿的,如是单位的原因,可以要求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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