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企业未给员工买社保,已提出辞职,经济补偿问题 本人2010年12月2日入职现在这家公司,入职职位是“网络营销员”,部门是销售部。2011年3月这家公司给我签了一年的劳动合同。2011年8月1日-8月12日本人因在礼仪考试中考试得最后一名被体罚去售后部洗车。2011年8月13日,被调去行政部要求本人开发OA工作流工作属于程序开发工作。2011年10月本人以劳动强度加大为由要求工资提薪并购买社保,行政部找到本人口头承诺对本人考核一个月(即11月份),11月份给本人加工资到某个数。11月底,本人找行政部,问考提薪核结果,行政部给本人写了提薪申请表并签字,同时也调整了部门为行政部,职位为"OA工程师",而且这张表常务总经理已经签字。并已经转到财务处按这个工资方案计算了工资。12月底本人到出纳处拿11月份工资时,发现还是按提薪前的工资方案发放工资。后来找行政部给的答复是该方案在财务计算工资后转到总经理处审批时发现后否决了该工资方案。12月27日本日以“工资太低”(本来也是因为没有社保但没写上)为由提出辞职。请问本人现在是否可以以未买社保和改变劳动内容未补签合同为由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工资赔偿一年一个月工资。
2012-01-07 14:43 wuchan……(广东-东莞)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陈晓云律师 电话:13810012526 2012年01月07日 14时56分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社保与经济补偿
2 覃向红律师 2012-01-07 15:18
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社保与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