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护 我是09年7月20日左右到现在的单位工作,至今单位未与我签订合同,未交社保。看了劳动保障网说工作满一个月单位不与劳动者签合同,劳动者有权要求一个月后的双倍工资。平时发工资都是给的现金,然后在工资单上签个名,那张工资单是全公司9个人统一的一张单子。老板放在财务那边,不给我们的。后来公司的会计偷偷复印了我和她的工资单,把我的这份给了我,请问如果我用这张工资单去告他们,我有没触犯法律。
2009-12-28 14:48 MARYwo……(江苏-苏州)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2009-12-31 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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