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发25年前的工资.还按照25年前的工资数来计算.我应该怎么办? 本人1984年被错判.1994年被宣告无罪.由于单位被承包.无人为我恢复工作和补发工资.我上访上诉了17年.市信访局终于批准给我补发25年前的错判工资.但是仍然按照25年前的工资数来计算.我25年前的月工资56元.可以养活一家老小.现在再发给我月工资56元.我只能买一家老小的卫生纸了.请问我能否打官司来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2012-01-02 02:22 jnwxq(山东-济宁)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2-01-02 08:08
按照国家赔偿来计算